港澳药械通:27种境外中药获批进入内地临床应用
12月31日下午3时,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广东省第四届南药产业大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中医药局副局长刘涛通报称,广东启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以来,进展顺利,效果突出,其中,广东落实“港澳药械通”政策,27种境外中药获批进入内地临床应用。刘涛同时表示,广东允许港澳外用中成药人用证据替代临床试验资料,用于上市注册,15个港澳外用中成药获批在内地注册上市;首创“港澳持有+大湾区内地生产”模式,目前港澳2个药品已跨境在大湾区内地生产。刚刚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也明确提出,优化药品医疗器械进口审批,简化香港、澳门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审评审批。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最新版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指南。原《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暂行规定》(粤药监规许〔2021〕4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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