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建立预付金制度,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支出
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建立预付金制度,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增强参保人员就医获得感设置的周转资金,用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医疗费用周转支出,但不得用于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投入、日常运行、偿还债务等非医疗费用支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专项预付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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